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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千骨

男子公开威胁刺杀塞尔维亚总统武契奇,警方紧急出动将其逮捕!_我的网站

上门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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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原诺安基金投资部执行总监“老鼠仓”非法获利1445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1年近日,判决文书网公布原诺安基金投资部执行总监、基金经理邹翔“老鼠仓”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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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塞尔维亚男子因涉嫌针对该国总统亚历山大·武契奇发出死亡威胁而在近日被执法部门逮捕,此事引起了国内外广泛关注。据塞尔维亚内政部于周四公布的信息,犯罪嫌疑人德拉甘·米贾托维奇,居住于靠近克罗地亚边界的松博尔小镇,已由警方拘捕,并将面临为期48小时的初步调查,以确定其对总统安全构成的具体威胁程度。判决书显示,邹翔任诺安基金投资部执行总监兼基金经理期间,将未公开信息泄露给其弟邹凡,利用“邹某”、“田某”两个证券账户进行趋同交易,在沪深两市趋同交易额合计4.17亿元,非法获利2355.04万元。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调查后,邹翔为谋求从宽处理,多次向公职人员行贿,金额共计350万元。对此,法院判决称,邹翔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445万元。
据悉,米贾托维奇的威胁言论是在社交媒体平台X(前Twitter)上发布的,紧随5月15日武契奇对斯洛伐克总理罗伯特·菲科遭遇未遂暗杀事件的公开评论之后。

三 | 武契奇当时表达了对这一事件的震惊,并强调菲科不仅是个人好友,也是塞尔维亚的坚定盟友。米贾托维奇则在其回应中提及武契奇,言辞间似乎预告了某种针对总统的暴力行为,但未明确说明动机或进一步解释其立场。

塞尔维亚官方对此类针对国家领导人的威胁行为表达了强烈愤慨,内政部长及司法部长马亚·波波维奇均发声谴责,称此类言论“令人蒙羞”,同时重申武契奇为塞尔维亚的主权和自由所做出的努力值得尊敬。兄弟合伙做“老鼠仓”,非法获利2355万公开信息显示,邹翔具备银行、券商、公募基金从业背景,2010年3月至2015年1月期间,邹翔担任诺安公司投资部执行总监兼基金经理,管理诺安先锋混合基金。

四 | 目前,这只基金由杨谷、张堃共同管理,规模42.96亿元,近三年业绩走势强劲,业绩排名明显上升,今年至今收益率-7.55%,在同类产品中排名476/2675。

五 | 波波维奇特别指出,有人试图利用外国领导人的安全事件作为契机来威胁本国总统,这是完全不能容忍的。

此次事件的背景是斯洛伐克总理菲科在一次公共活动中遇袭受伤,嫌犯Juraj Cintula迅速被拘捕。Cintula被报道为一位退休的保安兼诗人,其行凶动机据称是对菲科政策的不满,尤其是反对暂停对乌克兰的军事援助。斯洛伐克政府已正式指控Cintula犯有企图谋杀罪,若罪名成立,他或将面临终身监禁的严厉判决。而在邹翔管理期间,该基金业绩则处于中下游,2014年、2015年分别排名230/432、265/459。
值得注意的是,菲科与武契奇均因其在乌克兰冲突中采取的非主流立场而备受瞩目,两人均努力维护与俄罗斯的关系,尽管这与多数西方国家的做法背道而驰。据判决书公布的情况,邹翔任职期间,曾利用职务便利将该基金账户投资股票的品种、动向等未公开信息,泄露给其弟邹凡,进而指使邹凡利用实际控制的“邹凡”、“田某”两个证券账户进行趋同交易,非法获利共计2355.04万元。

六 | 他们的立场在国内及国际上引发了复杂反响,同时也凸显了欧洲内部在对待俄罗斯问题上的深刻分歧。

。据深交所与上交分别出具的涉案私人账户与“诺安先锋”基金趋同汇总表,证明涉案私人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票共43支,与“诺安先锋”基金股票交易趋同交易的股票数20支,占比46.51%,趋同交易额2.18亿元。“邹凡”的私人账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票共7支,与“诺安先锋”基金股票交易趋同交易的股票数3支,占比42.86%,趋同交易额19.87万元;“田某”的私人账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票共53支,与“诺安先锋”基金股票交易趋同交易的股票数34支,占比64.15%,趋同交易额1.99亿元。据邹翔供述,其与邹凡二人会通过电话、微信、聚会等多种方式,就股票投资进行交流。邹翔会就其掌握分析的股票情况、业务进展等向邹凡进行股票推荐,并建议其买入或卖出相应股票。邹凡听从邹翔的建议进行证券交易,其买卖股票盈利后会分给邹翔部分。

七 | 邹凡称,其与邹翔曾一起操作“邹凡”的股票账户,后因担心对邹翔有影响,故于2007年安排其亲属田某开设股票账户,供邹凡使用。另有证人称,邹翔使用的“杨某”、“邹翔”账号下单均为邹翔本人操作,账号与密码均是他在使用。2017年,邹翔因涉嫌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重庆市公安局立案侦查。为谋求从宽处理,向公职人员行贿350万元被立案调查后,为谋求在侦查阶段撤销案件或从宽处理,邹翔多次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判决书显示,邹翔通过中间人请托该案承办人,时任重庆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五支队支队长王某予以关照和提供帮助。

八 | 王某接受请托后,多次与邹翔商量如何降低涉案金额、泄露案件资料及案件办理情况。为此,邹翔于2017年5月至2019年4月期间,先后13次单独或委托曾某、唐某2等人送给王某共计350万元。从判决书披露的细节来看,2017年3月,曾某其经朋友介绍认识了邹翔与邹凡。他们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被立案侦查,希望能得到从轻处理。曾某答应帮忙后,邹翔将装有100万元现金的拉杆帆布包放在其办公室,称是打点的费用。后曾某介绍唐某给邹翔两兄弟认识。过了一段时间,唐某称帮邹翔办事需要费用,曾某便将装有100万元现金的拉杆帆布包给了唐某。2017年4月下旬,邹翔、邹凡投案自首,王某为二人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同年5月中旬,王某去北京出差期间,收受邹翔给予的20万元现金并承诺予以关照;此后直至2019年4月,又先后11次收到邹翔亲自给予的共计230万元。另外,2017年11月中下旬,王某在唐某家车库内,收受唐某代邹翔送的100万元现金。判决书显示,王某多次帮助邹翔分析案情,完善数据分析报告,并交给邹翔一份载有其在诺安公司任职期间管理数据的光盘,让邹翔尽快分析数据,降低涉案的获利金额。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称,邹翔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445万元。

九 | 邹凡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00万元。对邹翔、邹凡违法所得人民币2355万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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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on:20:43:05